客户服务热线
【办理时限】
在职职工每月18日前将提取资料提供给我司,当月23-30日我司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间为三十天左右。
【注意事项】
1.提取频次: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异地公积金贷款参照偿还商业贷款提供相应材料。
3.公积金联名卡:在职提取需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关联,提取审批的金额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划款到联名卡上,无卡的请待联名卡关联办理下来后再进行提取,另外,请务必确保联名卡为1类卡,否则会导致提取失败。
4.公积金账户:申请在职提取前,请确认是否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若有多个账户,请提供名下所有公积金账号与身份证复印件,再申请提取,否则将无法办理提取。
【公积金提取条件】
1.租赁住房提取
2.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3.偿还商业贷款首次提取
4.偿还商业贷款再次提取
5.全款购房提取
6.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8.重大疾病提取
9.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扫描下方二维码 查看各类提取方式对应材料清单
扫描下方二维码
查看各类提取方式对应材料清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63999002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6层
联系人:员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63999002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6层
【相关表格】
单身证明、分期全款房、公积金换房提取申请、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单身证明、分期全款房、公积金换房提取申请、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下载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 以上资料为本公司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如有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一、办理时限
二、注意事项
1、提取频次: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异地公积金贷款参照偿还商业贷款提供相应材料。
3、公积金联名卡:在职提取需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关联,提取审批的金额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划款到联名卡上,无卡的请待联名卡关联办理下来后再进行提取。
4、公积金账户:申请在职提取前,请确认是否只有一个公积金账户,若有多个账户,请提供公积金其余公积金账号给我司用于办理账户合并后,再申请提取,否则将无法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提取条件
1、租赁住房提取
2、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3、偿还商业贷款首次提取
4、偿还商业贷款再次提取
5、全款购房提取
6、农村户口提取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8、重大疾病提取
9、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四、联系方式
《公积金材料清单》、《单身证明》、《分期全款房》、《公积金换房提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请于表格下载模块自行下载
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 023-63999001/023-63999002
一、办理条件
1、员工需在市内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2、员工在我司正常投缴状态。
二、办理材料
1、员工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员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渝中办事处(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36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方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
三、办结时限
6-10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请于表格下载模块自行下载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有公积金福利
2、员工已有公积金账户,员工的公积金账户已从原单位调出
3、员工未开过公积金账户或原账户已注销,入职提供给FESCO Adecco的办理材料准确无误
二、办理材料:
1、员工已有公积金账户,并确认上家单位已封存
2、员工未开过公积金账户或原账户已注销,需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和五大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之一的一类储蓄卡复印件
特别提醒:为了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缴纳,请及时提供您的相关材料,若公积金断缴,可能对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会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