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十条扶持政策中的第9条“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政策”,重庆外企平博88简要解析整理如下: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享受返还标准为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参考文件:
渝人社发〔2020〕10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具体文件详见文末)
申请条件:
1、受疫情影响,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企业;
2、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国统字〔2017〕213号中附表的划分;
3、严重失信企业不纳入发放范围,企业申请前可自查 ;
4、2019年全年缴纳五险满12个月且全年社保无欠费;
5、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计算公式:2019年裁员率=2019年裁员人数/(2019年裁员人数+2019年末参保人数)x100%;
6、申报时,失业参保人数30人及以下的,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底失业参保人数的20%,30人以上的,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底失业参保人数的5.5%。
返还标准:
3个月企业及员工应缴社保费用的50%,即:
2019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及一次性趸交、计提费用)÷12×3×50%
申请时间:
开始时间:2020年2月20号,网上申报功能已上线
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号
申请方式:
线上申报:已开通人力网上申报的企业可直接通过人力数字证书登陆
线下申报: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直接向参保地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重庆市中小企业援企稳岗返还申请表》。
具体文件:
以上信息来源人社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等官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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