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起,
重庆市正式落地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重点关注:
1.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3.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12%。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即个人和单位比例均为0.5%。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1.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按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范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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